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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须知

发布时间:2012-11-20发布部门:校医院浏览次数:3406 【字体:  

    1、教职工报销外诊医药费请带好本人的医疗证、校外病历、医药费发票及就诊医院双处方和校医院转诊单(校医院负责人签字

有效)。报销住院费用还需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及出院小结。


    2、学生报销外诊门诊医药费,请带好本人的学生卡或学生证及校内外病历﹑医药费发票和校医院转诊单(校医院负责人签字有

效)。学生校外住院先办医保报销及商保报销。


    3、将校外医药费发票及校医院转诊单粘贴在白纸上,白纸的右下角写好发票金额汇总数。


    4、报销程序:⑴ 报销审核窗口审查 → ⑵ 报销打印窗口打印外诊报销单 → ⑶ 回报销审核窗口签字盖章 → ⑷ 到经院财务处或法商学院财务报销。


    5、教职工报销时间见职工医疗证(以学院网上通知时间为准),学生报销时间为每月10日(一天),报销时间遇节假日顺延。

12月份的报销日,为该年度最后一次报销时间。医药费发票跨年度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