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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和托幼机构脊髓灰质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21发布部门:校医院浏览次数:131 【字体:  

校内各单位: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发生了脊灰野病毒输入疫情,疫情存在进一步扩散的 风险。为加强学校的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阻断疫情传播蔓延,保护学生和教职员工的 健康,根据卫生部《关于做好学校和托幼机构防控脊髓灰质炎疫情工作的通知》(卫发 明电[2011]33号)要求,为有效应对新疆脊灰野病毒疫情,防控脊灰疫情在我校发生和 传播,切实保护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特通知如下。

    一、摸底排查对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返校或新入学的学生、教职员工,以及2011年7月份以来前往过我国新 疆维吾尔自治区或巴基斯坦、印度、阿富汗等国的人员。

    二、摸底排查程序和内容 1、填写摸底排查登记表。各院系指定专人对本单位师生逐一进行摸底排查,将符合条件 的对象填写到摸底排查登记表中(见附表1)。

    三、上报时间和上报方式从9月14日开始,校内各单位要在工作日的当天12∶00前,将前一日排查结果报告到校医 院保健部,校医院汇总报江夏区疾控中心。

     四、注意事项校内各单位在进行防控脊灰的摸底排查过程中请注意摸底排查的方式和方法,做好宣传 解释和思想工作,防止不必要的惊慌,避免激化矛盾。

     五、联系人校医院保健部 :

             电话:81977003

             邮箱:215655582@qq.com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