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医院
发布时间:2006-09-06发布部门:cicro浏览次数:190 【字体:大 中 小】
经请示校领导同意,教职工报销医疗费时间由单月15日、16日调整为双月15日、16日。从本学期开始执行。 特此通知
湖北经济学院二〇〇六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