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大学生参保须知

发布者:校医院发布时间:2025-10-20浏览次数:11


为进一步保障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提高大学生健康水平,根据《武汉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关于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省财政厅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26年度大学生医保参保工作相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参保对象

武汉大学生医保的参保对象主要包括全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分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及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

高校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参保;学生为特殊人员(即享受资助参保人员)的,鼓励在特殊人员身份认定地参保。


二、参保费用标准及享受待遇


(一)缴费标准:400//


(二)医保待遇说明

1、门诊医疗待遇:202611日至20261231产生的门诊费用,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2、住院医疗待遇:202611日至20261231日产生的住院费用,按武汉市医保中心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3、门诊慢特病报销:符合申办条件的参保患者经本人申请(通过微信搜索“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进入“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模块),经过鉴定和审核后可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

42025级新生入学后至20251231日前产生的医疗费用回原参保地报销,如未在原籍参保的新生可以补缴武汉市2025度大学生医保,补缴金额400元,享受202591日至20251231日医保待遇。

5、逾期缴费、断保导致待遇期生效延后等情况,具体政策说明见附件1第五章。


缴费方式及截止时间

(一)缴费方式

学校财务处统一代收。

缴费链接:

https://cwc.hbue.edu.cn/b1/be/c857a176574/page.htm


(二)缴费截止时间

财务处将于2025113关闭医保缴费通道请各学院对学生进行宣传发动,避免有参保意愿的学生出现断保情况。


附件1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省财政厅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鄂医保办〔2025〕36 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