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医保门诊报销须知

发布者:校医院发布时间:2024-03-29浏览次数:10810

1、学生原则上在校医院就医,确实需要在校外医院就医者须经校医院会诊同意并开具转诊单到指定医院就医。

2、学生校内门诊报销75%,校外门诊报销70%,全年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限额1000寒暑假期间就医费用自理12月份的报销日,为该年度最后一次报销时间,医药费发票跨年作废。

3、大学生住院医疗费用,先由医保基金和商业医疗保险按规定支付,剩余部分由学校按70%比例报销,全年限额1000元。

4、医药费报销时间为本院学生每月10号,法商学院学生每月11号,如遇节假日顺延以学校官网上通知时间为准,报销地点在校医院一楼大厅报销窗口。

5、报销医药费时请带好学生证,报销流程如下:①在报销窗口前的桌子上将发票、费用清单及转诊单粘贴在报销粘贴单上,粘贴单右下角写上发票金额汇总数②到报销打印窗口打印报销单③到报销审核窗口签字盖章④到经院财务处或法商学院财务处领取报销款。

6、未按规定缴费的,不能享受大学生居民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