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从2013年4月1日起,已参加医保的大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即可在武汉市医保定点医院(含200多家市立和社区医院)住院就医,
出院时本人须持身份证原件直接在医院结算报销。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大学生医保报销权利。医保报销后余下费用凭票据分割
单到校财务处报销商业保险。
同济、协和医院不属于医保定点单位,但协和医院肿瘤专科可以报销, 如在三甲医院治疗效果不明显,由所在治疗单位出具的
转诊证明前往同济、协和住院治疗,可报销。
校医院医保办公室不再接收武汉市内医院报销材料,如就诊医院因网络故障等原因不能办理实时结算,需要就诊医院出具情况说
明并签字盖章,可向校医院医保办递交报销材料。
武汉市内医保定点医院如推脱不予办理自动结算,可拨打武汉市医保中心医保办投诉电话:59598583 59598584 59598586
特此通知
校 医 院
201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