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全校教职员工健康检查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按照“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的要求及我院医疗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办法规定教职工每两年体检一次,上次体检时间为2008年5月—6月),校医院计划于今年5月5日—5月25日对全校教职工进行体检,本次体检地点设在校医院,体检医生由湖北省人民医院专家组成,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参加人员:全校教职员工(含离退休人员);
2.体检地点:校医院;
3.检查时间:
4.组织实施:请各单位组织参检教职员工根据工作情况,在体检期间均衡、分散地约定个人的体检时间,并填写《体检安排表约定表》,于
联系人:王建英 电话:81973575) QQ号:371655483
校 医 院
二〇一〇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