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医院

就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06-07-26发布部门:cicro浏览次数:219 【字体:  

  1.就诊应持本院病历,享受公费医疗的人员(含离退休人员、职工、学生)还需携带自己的医疗证和校园一卡通。

  2.普通门诊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 下午2:00——4:30;

      急诊时间:中午11:30——下午2:00、下午4:30——早上8:00、双休日;

      口腔科门诊时间:周一、周二、周四上午8:00——11:30,下午2:00——4:30;

      皮肤科门诊:周一、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4:30;

      妇科门诊:周二、周四上午8:00——11:30,下午2:00——4:30。

  3.特殊检查时间及注意事项:

     ①特殊化验:血脂、肝功能、乙肝两对半等,每周四上午10:00以前,需空腹检查;

     ②B超:普通B超检查预约在每周四上午,肝胆B超必须空腹,妇科B超,肾、输尿管、膀胱B超需饮水充盈小便;

     ③拍X光片: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 ,下午2:00-4:00。

  4.输液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2:00-4:30 急诊输液随时进行。

  5.外院带回的注射药品,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本院原则上不予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