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医院

校医院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06-08-05发布部门:cicro浏览次数:380 【字体:  

湖北经济学院校医院

 规章制度 

目   录

1. 医德规范……………………………………………………………………………………………………………….

2. 劳动纪律……………………………………………………………………………………………………………….

3. 医疗废弃物处理制度………………………………………………………………………………………

4. 请示报告制度…………………………………………………………………………………………………….

5. 事故差错扣罚标准…………………………………………………………………………………………….

6. 事故、差错、缺点登记和报告制度…………………………………………………………….

7. 出具证明的规定……………………………………………………………………………………………….

8.  医疗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9.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0 救护车管理制度……………………………………………………………………………………………….

11 处方制度…………………………………………………………………………………………………………….

12. 门诊工作制度…………………………………………………………………………………………………….

13. 门、急诊首诊负责制……………………………………………………………………………………….

14. 急诊科工作制度……………………………………………………………………………………………….

15. 医学影像科工作制度……………………………………………………………………………………….

16. 检验工作制度…………………………………………………………………………………………………….

17. 会诊转诊制度…………………………………………………………………………………………………….

18. 留观病人病历制度………………………………………………………………………………………….

19. 值班制度…………………………………………………………………………………………………………….

20. 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21. 业务学习制度…………………………………………………………………………………………………….

22. 护理部工作制度………………………………………………………………………………………………….

23. 病房管理制度…………………………………………………………………………………………………….

24. 护理查对制度…………………………………………………………………………………………………….

25. 护理部交接班制度…………………………………………………………………………………………….

26. 事故、差错、缺点登记和报告制度…………………………………………………………….

27. 护理差错事故管理制度………………………………………………………………………………….

28. 消毒隔离制度…………………………………………………………………………………………………….

29. 急救室工作制度(护理)……………………………………………………………………………….

30. 换药室工作制度………………………………………………………………………………………………….

31. 配药室工作制度………………………………………………………………………………………………….

32. 治疗室工作制度………………………………………………………………………………………………….

33. 观察室工作制度………………………………………………………………………………………………….

34. 注射室工作制度………………………………………………………………………………………………….

35. 供应室工作制度………………………………………………………………………………………………….

36. 氧气瓶管理制度………………………………………………………………………………………………….

37. 药房工作制度…………………………………………………………………………………………………….

38. 药品供应保管工作制度…………………………………………………………………………………….

39. 病房小药柜管理制度………………………………………………………………………………………….

40. 医疗收费制度…………………………………………………………………………………………………….

41. 疫情报告制度…………………………………………………………………………………………………….

42. 预防保健工作制度…………………………………………………………………………………………….

43. 卫生员工作制度………………………………………………………………………………………………….

医德规范

1.         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为病人解除病痛。

2.         遵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病人一视同仁。

3.         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体贴病人。

4.         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5.         为病人保守秘密,不泄露病人隐私和秘密。

6.         互学互遵,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之间的关系。

7.         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劳动纪律

1.       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上班时应衣帽整洁,仪表端庄,态度认真,团结协作。不允许对病人态度生硬、推诿病人和不负责。

2.       上班时工作人员不准做私活,看小说、听收音机(音乐)、吃零食、看电视、上网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       医院内严禁吵架、斗殴。无论任何理由,吵架一次扣30元,打架一次扣100元。

4.       上班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和串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医疗废弃物处理制度

1.         诊断室、检查室、治疗室、注射室、化验室等部门的废弃物严禁随一般垃圾处理。必须由分管负责人指定专人根据各类不同废弃物分别进行消毒、毁形后处理。

2.         医疗废弃物由护理部负责,有专人定期进行焚烧。

3.         一次性医疗用品做到谁用谁毁形、消毒。集中交专人进行焚烧。

4.         认真做好医疗废弃物处理登记。一次性医疗用品应做到进出帐目相符。严禁流入社会。

 

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向医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         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2.         凡有大手术,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新药品的应用。

3.         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         发生医疗事故和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毒麻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5.         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6.         大额经济开支报批时

7.         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         工作人员团体出差、外出开会、接受院外任务时。

9.        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活动以及占用上班时间的一切活动。

 

事故差错扣罚标准

1.       医疗事故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刑事责任或纪律处分。

2.       严重差错出现一次。正式工扣当月业绩津贴50%,聘用工扣发工资50%。

3.       差错,每次扣当事人(正式工)当月业绩津贴10%,聘用工扣发工资10%。

4.       由于违反操作规程、工作过失与不负责造成设备、器械等财务损坏、丢失、霉烂、变质者。金额100元以上按损失的30%赔偿,100元以下按损失的20%赔偿。药品损坏、丢失按100%赔偿。

5.       因失职造成科室被盗、火灾等,对当事人按治安管理条例处理。

 

事故、差错、缺点登记和报告制度

1.       各科室建立事故、差错登记本,由当事人及时登记发生事故差错的经过、原因、后果。各科主任经常检查,定期组织讨论和总结。

2.       发生事故差错时,要积极采取抢救措施,以减少和消除由于事故差错造成的不良后果。并指定熟悉全面情况的专人负责与家属做好思想工作。

3.       发生事故差错时,责任者要立即向科主任报告。科主任在24小时内口头或电话报告院领导,重大事故要立即报告护理部、科主任。事故差错责任者,应在3天内提交书面检查材料。

4.       发生事故差错的有关各种记录、化验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留患者的标本,以备鉴定研究之用。

5.       事故差错发生后,按性质、情节轻重分别组织全科、全院有关人员进行讨论,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确定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6.       发生差错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发现时,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7.       为弄清事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吸收当事人参加,允许个人发表意见。决定处分时,领导应进行思想教育,以达到帮助目的。

8.       各科应定期组织分析事故差错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出具证明的规定

1.         门诊医生要严格按照病情开写诊断,病休证明,并将其记录于病历上,严禁开人情假条。

2.         急性病人病休证明不得超过二天,慢性病人(学生)应与院系学生管理部门协商后,根据病情开出假条。

3.         因病需休学和病愈后复学的学生,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医务部开出证明。保健部作好登记后,交由学生本人或学生管理部门办理。若涉及到医药费的报销,应向医院领导汇报,签字。

 

医疗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1.         各科设施设备,均由各科室负责管理、使用或报修、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使用,定期保养、维护。保证仪器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         内有医疗设备的科室应建立档案,制定维修、保养制度。

3.         仪器及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练其性能,操作规程,维护、保管方法,严格交接班制度。

4.         仪器的安装与修理,由分管人员请示医院领导后,组织实施。

5.         实行合理的赔偿制度。凡违反制度,工作不负责、交接不严、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的丢失与损坏,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详细写出报告,向有关领导汇报并根据情况进行赔偿和追究其责任。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       负责对外拉闸门、防盗门的开关工作:根据季节及节假日、寒暑假的具体时间安排。目前暂订为晚8时锁大厅门及急诊走道门。急诊大门由值班护士负责锁。

2.       早7:30Am开大门及急诊走道门,其它对外大门暂不开启。

3.       通向凉台的大门,经常查看并上锁,对无防盗网的窗户要关上。

4.       对外来可疑人员保持警惕,必要时向医院负责人反映并报保卫处。

5.         随时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盗及其它涉及医院的安全工作。

 

救护车管理制度

1.       救护车专供抢救运送病人使用,不得调作他用。禁止私人使用。

2.       运送急诊病人,由当班医生开出派车单,其他用车须经院长批准方可出车。

3.       车辆平时应停放车库内,做好检修﹑保养和必要的消毒工作。

4.       司机应坚守岗位,接通知后立即出车,平时在指定办公室和值班室待命,有事离开要向值班人员说明去向,并确保手机畅通。

5.       要建立车辆出勤登记制度,每次出车应将出车地点、开车时间、到达时间、回车时间、公里数登记清楚。油耗按公里数审核报销。

6.       车辆行驶应严守交通规则,不得超载,做到安全行车。

7.       参加校外人员的医疗救护,事先应由当班或院领导批准,并告知收费标准,按规定收取费用。

 

处方制度

1.         医师、医士处方权,可由各科主任提出,院长批准,登记备案,并将本人之签字或印模留样于药剂科。

2.         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3.         有关毒、麻、限剧药处方,遵照“毒、限剧药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办理。

4.         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其家属开处方。

5.         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配方人签字,检查发药人签字,药价。

6.         处方一般用钢笔或毛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急诊处方应在左上角盖“急”字图章。

7.         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市、区卫生厅局)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如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师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未有规定之药品可采用通用名。

8.         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n)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9.         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后由院长副院长批准销毁。

10.     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应报告院长、业务副院长或主管部门检查处理。

11.     药剂师(药剂士)有权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

 

门诊工作制度

1.     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程序管理,保持门诊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知识,达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序。

2.     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患者,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患者就诊。

3.     对患者要进行认真检查,仔细询问病史,按照省卫生厅规定格式记载门诊病历,医务部定期检查、评比。

4.     门诊检查科室所做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5.     门诊医师应加强与药品部、护理部的联系,以便根据病情及药品使用情况,有计划地调整临床用药。

6.     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7.     对疑难病症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

8.     门诊医师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积极采用经济便宜的检查和治疗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患者的负担。

9.     门诊各科根据本专业特点,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各科治疗常规、操作规程以及岗位责任制,并认真做好登记、统计报表等工作。

10.  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务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认真执行院、科规章制度,严守工作岗位。

 

门、急诊首诊负责制

一、门诊首诊负责制

对非本科室范畴疾病患者和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均不得拒诊。对非本科疾病患者,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就诊的科室。对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诊疗。必要时,可请有关科室会诊。严禁相互推诿。

二、急诊首诊负责制

1.       一般急诊患者,参照门诊首诊负责制执行。

2.       重危患者如非本科室范畴,首诊医师应首先对患者进行一般抢救,并马上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可离开。如提前离开,在此期间发生事故,由首诊医师负责。

3.       如遇复杂病例,需两科或更多科室协同抢救时,首诊医师应首先进行必要的抢救,并通知医务部或院领导,以便立即调集有关科室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当调集人员到达后,以其中职称最高者负责组织抢救。

 

急诊科工作制度

1.       急诊科必须24小时开诊,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的性质、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抢救规则、程序、职责、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实施急救措施以及抢救制度、分诊制度、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治疗护理制度、观察室工作制度、监护室与抢救室工作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查房会诊制度、消 毒隔离制度,严格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2.       急诊患者就诊时,值班护士应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同时予以一定处置(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来院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值班医师在接到急诊通知后,必须在5~10分钟内接诊患者,进行处理。对拒绝来急诊科诊治患者或接急症通知后10分钟不到的医师,急诊室护士随时通知医务科,与有关科负责人联系,查清原因后予以严肃处理。

3.       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 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4.       对急诊患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症患者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急诊医师应向病房医师直接交班。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患者。

5.       急诊患者收入急诊观察室,由急诊医师书写病历,开好医嘱,急诊护士负责治疗,对急诊患者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及时有效地采取治疗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最多不超过一周。

6.       遇重大抢救患者须立即报告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有关领导亲临参加指挥 。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7.       急诊医疗工作质量要求

1)       医护人员要按医德标准,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急患者之所急,痛患者之所痛。

2)       各级医护人员必须了解急诊医疗工作的特点(如发病急骤、变化迅速、随机性强 、集中来诊、病谱广泛、病情复杂、常需协同治疗、时间性强等),值班期间保持高度警惕,做到随到随诊。

3)       急诊分诊准确率达到90~95%

4)       急诊抢救成功率达到80%以上。

5)       留观察患者诊断符合率达90%。                                          

6)       心梗患者死亡率在10%以下。

7)       病案、病程护理记录及其他登记必须及时、准确、完整。

8)       尽量减少差错,杜绝责任事故。

9)       急救器材、药品齐备,完好率达100%

 

医学影像科工作制度

1.     全科人员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上班后应充分做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

2.     根据临床请检要求从事透视、造影、拍片操作,规范地书写影像报告,定期进行诊断符合率的查对。

3.     及时报告急诊影像检查诊断,承担特殊造影和影像检查中的抢救工作。

4.     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并负有对机器的维护保养责任。

5.     开展新的影像技术和诊断的方法学研究及设备的技术革新。

6.     负责向患者说明检查前的准备要求和注意事项,指导患者做好检查前的准备。

7.     负责影像片的归档保管工作,严格执行影像片借阅制度。

8.     维持工作场所卫生,保证仪器工作环境适宜,下班前检查水、电及门窗,注意安全。

 

检验工作制度

1.       全科人员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上班后充分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

2.       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注明“急”字。

3.       收到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

4.       遵守《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进行规范化操作,认真做好每项检验工作。

5.       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6.       特殊检验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24小时,一般标本检测后和用具一样立即消毒。

7.       为保证检验质量,应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定期抽查检验质量。耐心听取医师和病人的意见,妥善处理。

8.       建立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开展室内质控,并积极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9.       积极开展教学、科研和体检工作,配合临床,引进新技术,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更新。

10.    做好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的保管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严加保管,定期检查。

11.    建立技术质量管理、急诊检验、安全保卫、清洁卫生、试剂管理、仪器管理、输血管理、信息反馈、经济核算等制度,保持检验工作的正常运转和良好的工作环境。

 

会 诊 转 诊 制 度

1.       为了保证较高的门诊质量,可根据病情需要,提出院内会诊,经治医师必须提供病人的简要病史,体检结果和必要的辅助检查,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要求等。

2.       凡门诊2次得不到确诊或经治疗无明显好转的病人应提请上级医师诊治;3次以上得不到确诊或经治疗无明显好转的病人要提请医务部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会诊,以求提高门诊确诊率。

3.       凡院内难以解决需转往院外治疗者,门诊医师提出转院意见,并在病历上写明情况。

4.       节假日、夜晚的转诊由急诊医师负责,白班转诊应提请上级医师或医务部主任批准。

5.         若属病情较重者的转诊病人,必须由医师、护士随车,并配备救护车内院前急救所需的设施及药品,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留观病人病历制度

1.     留观超过24小时的病人不论初诊或复诊都应建立住院病历。

2.     病历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月经史、婚育史、体格检查、特殊检查、病历小结、诊断及治疗等,医师应签全名。

3.     病历应尽可能于次日晨查房前完成,最迟须在留观后24小时内完成,由首诊医师负责。急诊、危重患者可以先书写详细的病程记录,待病情允许时再完成住院病历。

4.     病历必须由5年以上上级医师及时审阅,做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修改病历应用红墨水.修改后,修改者用红墨水签名。被修改6处以上者应重新抄写。

 

值班制度

1.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因工作需要等暂离值班室时,应标明去向。

2.       认真做好值班室的检验工作,急诊优先,做到快速、准确、服务优良。

3.       值班期间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医院领导及院总值班汇报,以求妥善处理。

4.       下班前做好签收标本的工作及交班记录,办好交接班手续,搞好清洁卫生。

5.       值班人员如有擅离岗位或失职行为应严肃处理;做好事应表扬或奖励。

 

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1.       医务部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均须设医师值班。原则上急诊医师任一线值班,全科医师任二线,考勤由医务部负责。

2.       值班医师应提前半小时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班的医疗工作,交班时,应巡视病房。危重病员,应于床前交接。

3.       医师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情况和处理事项记录于交班簿,值班医师亦应将值班期间的病情变化处理情况记于病程记录,并同时重点扼要记入交班簿。交接班内容:危重病人、新病人、手术病人及手术后三天之内的病人。

4.       值班期间急诊入院病人,原则上要及时完成病历书写,如需急救处理或急诊手术来不及书写病历时,应记首次病程记录,然后根据时间情况补写病历。

5.       值班医师在班期间,必须尽职尽责,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的临时处理,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上级医师处理。

6.       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随便找人顶替,确有特殊情况时经医务部主任批准并交待工作后方可调换。

7.       值班医师若有事需暂时离开,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当护理人员请叫时立即前往诊视。

8.       每日晨,值班医师将病员病情及处理情况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9.       值班医师每晚9:30与值班护士共同查房,包括对陪伴人员、病房卫生及安全等全面检查一次。

10.    值班医师负责值班室的清扫。

 

业务学习制度

1.       临床、医技等科室的业务学习,原则上每周一次。具体时间根据各科室具体情况进行安排,医务部定期检查落实。

2.       各科的业务学习计划及执行情况包括学习内容、地点、主持人报医务部,医务部定期检查并抽查个人学习笔记,根据各科执行情况记分。因特殊情况需改变学习计划的要预先报医务部。

3.       全院的业务学习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由主管职能科室统一安排,任课老师认真备课,因故不能讲课,要提前一周通知主管科室。讲课劳务费根据讲课人的技术职称按有关规定发给,同时由医务部组织专家对其讲课效果进行教学评议,优秀者给予适当的奖励。

4.       在安排好医生值班的前提下,定期安排医务人员参加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讲座。

5.       定期安排骨干医师外出进修学习,要求学习回来后业务上必须要有拓展、创新,并由医务部负责对其进行考核。

6.       业务学习要实行签到制度。

7.       半年和年终的业务考试,根据医务部安排的业务学习讲座出题,考试成绩列入技术档案,作为外出进修、学习、晋级、晋升和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

 

护理部工作制度

1.       根据院工作计划,结合临床医疗和护理工作实际,定期拟定医院护理工作计划,经院长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

2.       每月一次,督促检查工作制度和护理技术操作常规及护理人员工作职责的贯彻执行,提高基础护理和疾病护理的质量。

3.       每周一次组织护士长查房和不定期抽查,合理计划和调配使用护理人员,做到护理任务和力量的基本平衡,加强对护士长工作的具体指导,充分发挥护士长的作用。。

4.       每年组织1至2次开展业余教育和举办短期学习班。做好全院护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开展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操作技术的训练,统一常规技术的操作规程和定期考核。加强护理工作的技术管理,开展护理工作的科研活动。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5.       做好病房管理,达到环境整洁,安静、舒适安全、工作有序的要求。对患者进行住院指导和生活管理,搞好基础护理,合理控制陪护,病重者一般1至2人。积极创造条件,搞好病房设置规范化。

6.       每年两次对急救室和配药室常备药品进行检查。

7.       了解或参加科室危重患者的抢救。

8.       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实际情况,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杜绝护理事故,减少护理差错的发生,分析护理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作好记录。定期向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病房管理制度

1.       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科主任积极协助。

2.       值班护士必须到床前向新住院患者详细、清楚地介绍住院规则。

3.       每周定期向患者宣传卫生知识,做好患者思想、生活管理工作。

4.       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谈话轻。

5.       病房要统一陈设,室内物品如床、床头柜、脸盆、痰盂、暖瓶等均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6.       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全面清扫4次(上、下班前),24小时内地面不得有垃圾存在,每周五大清扫1次,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

7.       医务人员进入病房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护理人员穿工作鞋,必要时戴口罩。

8.       患者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患者自行管理,出院时清点收回。

9.       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账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10.    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患者,不会客,并及时清理非陪护人员。在查房、治疗时,患者不得离开病房。

11.    每月定期召开患者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12.    节约水电,按时熄灯,洗刷后及时关水龙头,杜绝长流水、长明灯。

13.    病房厕所,要干净、无味。

 

护理查对制度

一、 医嘱查对制度

1. 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

2. 处理医嘱者及查对者,均须签全名。

3. 临时医嘱执行者,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须向有关医师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4. 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然后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药瓶,经两人核对后,方可丢弃。

5. 整理医嘱单后,必须经第二人查对。

6. 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

二、 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

1. 服药、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即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2. 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药瓶、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 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 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性药物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药瓶。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 发药、注射时,患者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三、 输血查对制度

1. 查采血日期、血液无凝血块、溶血,血瓶有无裂痕。

2. 查输血卡上供血者姓名、血型、血瓶号与血瓶上标签是否相符,配血报告有无疑点。

3. 查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瓶号及血量。

4. 输血前配血报告必须经两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输血时需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5. 输血完毕,应保留血瓶,以备必要时检验。

四、 饮食查对制度

1. 每日查对医嘱后,按饮食单核对患者床前饮食卡,查对姓名、床号及饮食种类。

2. 发饮食牌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3. 开饭时,在病号床前再查对一次。

五、 供应室查对制度

1. 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 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 发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交接班制度(护理)

1.       病房护理人员实行三班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安排,对患者进行护理工作。

2.       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5分钟进入科室,阅读交班报告及医嘱本。

3.       在接班者未到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4.       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待,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去。必须写好交班报告及各项文字记录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白班为夜班做好用物准备,如消毒敷料、试管、标本瓶、注射器、常备器械、被服等,以便于夜班工作。

5.       交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待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如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如因交班不清,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遗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6.       交班报告应由主班护理人员书写,要求字迹整齐、清晰、简明扼要、有连贯性,运用医学术语。

7.       晨会集体交班由护士长主持,全体人员应严肃认真地听取夜班交班报告。要求做到交班本上要写清、口头要讲清、患者床头要看清,如交待不清不得下班。

8.       交班内容:

1)       患者总数、出入院、转科、转院以及新入院、重危患者、抢救患者、有特殊检查处理,病情变化及思想情绪波动的患者均应详细交待。

2)       医嘱执行情况,重症护理记录,各种检查标本采集及各种处置完成情况,对尚未完成的工作,应向接班者交待清楚。

3)       常备药、贵重、毒、麻、精神药品及抢救药品、器械、仪器的数量、技术状态等,交接班者均应签全名。

4)       交接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是否达到清洁、整齐、安静的要求及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消毒隔离制度

1.       护理人员上班时衣帽整洁。

2.       护理、治疗前后均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浸泡。

3.       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无菌器械、容器、器械盘、敷料罐、持物钳要定期灭菌与更换消毒液。注射时做到一人一针一筒。

4.       病房定期通风换气、定期空气消毒、地面湿擦,床、床头桌椅每日湿擦,抹布应专用,用后消毒。

5.       被褥定期更换,脏被褥应放固定处,不随地乱丢,不在病房清点。

6.       各种器械用具,使用后均需消毒,药杯、餐具必须消毒后使用,便器应每次用后清洗消毒。

7.       有强烈传染性的病人,应安置在单独病室,病室应事先消毒。

8.       对出院病人,必须做好终末消毒。床、桌、椅等应用消毒液擦拭,床垫、被褥洗晒消毒。

9.       传染病人按常规隔离,病人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未经消毒的物品不许带出病房,也不得给他人使用,病人用过的被服应消毒后再交洗衣房清洗。

10.    传染病房按病情分区隔离,工作人员进出污染区要穿隔离衣,接触不同病种时更换隔离衣并洗手,离开污染区时,脱去隔离衣。

11.    住院传染病人应在指定范围活动,不得互串病房和外出,到其他科诊疗时要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出院、转院及死亡后应进行终末消毒。

12.    对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的病人应严格消毒,被接触过的器械、被服、病室都要严格消毒处理,用过的敷料应焚烧。

13.    进入治疗室、换药室应衣帽整洁并戴口罩,私人物品不准带入室内。

14.    治疗室与换药室应每天通风换气,地面、桌椅用消毒液擦洗,每天用紫外线对空气消毒或用消毒剂喷雾消毒,每周彻底大扫除1次,每月作细菌培养1次。

15.    定期检查无菌物品是否过期,用过物品与未用过物品应严格隔开,并需有明显的标记。

16.    治疗室抹布、拖把等用具应专用。

17.    换药车上的用物要定期更换和灭菌;换药用具应先消毒处理,然后再进行清洗消毒。

 

急救室工作制度(护理)

1.       周一更换消毒液。

2.       检查抢救设备(氧气、监护仪、心电图机、自动复苏机),负责联系维护,及时更换氧气。

3.       作好各种物品清洗消毒(湿化瓶等)

4.       接待急诊病人,负责抢救工作。上氧后通知值班医生,危重病人通知医务部主任和护理部主任,立即检测生命体征,遵医嘱安装各种监护设备并作好特护记录,抢救完毕后,整理抢救床及各种监护并及时补充抢救药品。

5.       作好抢救病人去向的登记工作(住院、留观、回家)

6.       测量留观病人T、P、R、BP,书写交班报告。急诊病人每30分钟测一次  T、P、R、BP。并加强巡视。

7.       注意与早班、夜班交接。

8.       负责夜班急诊病人用药后的清理补充、登记工作。

9.       执行口头医嘱应复述一遍,无误后执行并及时督促医生书写医嘱。

 

换药室工作制度

1.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制度。

2.       换药器械清洁工作于当日下班前完成。

3.       周一更换器械浸泡液(洁尔灭)和戊二醛。

4.       换药操作应按先清洁伤口后污染伤口顺序进行。

5.       整理好每周换药单,月底将换药单装订成册,统计数写于封页上。

6.       周五整理外用药品。

7.       每晚紫外线消毒一次。

 

配药室工作制度

1.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制度。三查七对制度。

2.       认真清点、核对药品数量、日期、输液器、注射器数量、日期。

3.       做好抄写、核对输液卡、摆放药品及配药等工作。

4.       注意配伍禁忌。

5.       必须坚持二人查对制度,团结协作完成任务。

6.       周一更换器械消毒液。

7.       周五更换毁形用具消毒液,清理药品,消毒前物品准备,治疗单整理,月底前将每月治疗单于装订成册。统计数字写于封页上。

8.       每晚紫外线消毒一次。时间为30分钟。

9.       青霉素改批号应在治疗单上用红笔注明并作好交班。

 

观察室工作制度

1.         介绍医院环境和病房管理的规章制度。

2.         密切观察留观病人的病情变化,及时填写急诊观察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和诊疗经过,认真做好交接班。

3.         早晚各查房一次,重症随时查看,及时修改诊疗计划。

4.         值班护士要随时主动巡视病人的输液、输氧等情况,监测病人生命体征,发现病情变化,立即报告医生并及时记录。

5.         遵医嘱给予药物治疗和饮食指导。

 

注射室工作制度

1.       作好注射室的皮试,皮下注射,肌肉注射等工作。

2.       皮试前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注意观察皮试病人,随时作好抢救准备。

3.       周一更换消毒液,周五作好消毒前准备工作。周五负责整理药品,月底前清理核对药品时间是否过期失效,报损并进行登记。

4.         每周五整理注射单,并将每月治疗单于月底前装订成册。

 

供应室工作制度

1.       及时供应各科室医疗器械、敷料,并保证绝对无菌。

2.       各科室根据工作情况,定好所需器材的基数,由供应室每日定时送货到科室。

3.       用过的器材,须由科室立即进行洗涤清洁,以便供应室进一步处理。传染病患者用过的物品,由各科室先行消毒后方可退还供应室。

4.       供应的无菌物品,一律需标明灭菌日期。灭菌日期超过1周或封口已经拆开者,一律不得使用。

 

氧气瓶管理制度

氧气瓶属易燃易爆物品,为保证用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 专人负责,做好四防

(1) 防震:搬运氧气筒时应避免倾倒撞击。因筒内压力很高,氧气剧烈震动可引起爆炸。

     ⑵  防热:氧气筒应放在阴凉处,至少距暖气1米。因筒内压力高,氧气遇热急剧膨胀引起爆炸。

⑶  防火:氧气周围处严禁烟火和易燃品,至少距火炉5米。因氧气助然,遇明火可引起燃烧。

⑷  防油:氧气表的螺旋口处勿涂油,也勿用带油的手拧螺旋。因油系碳氢化合物,氧和碳氢化合物在一定比例时易引起燃烧和爆炸。

2.     定期检查  每天小查,每年两次大检查(配合两个学期),内容为:氧气瓶开关、氧气量、是否做到四防。

3.     每天交接  氧气瓶作为急救用品,列为日常急救器材交接。

 

药房工作制度      

1.         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2.         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3.         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4.         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所规定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5.         含有毒药、限剧药及麻醉药的处方调配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办理。

6.         配方时必须使用符合药用规格的原料及辅料,遇有发生变质现象或标签模糊的药品,需询问清楚或鉴定合格后方可调配。

7.         处方调配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调剂室有二人以上工作时,处方配好应经另一人核对,或由发药人核对,对剂型、色、嗅味等进行检查,在可能情况下,做快速分析。处方调配人及核对检查人,均须在处方上共同签字。

8.         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9.         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药品供应保管工作制度
一.计划预算:

1.         药品的供应计划,应根据本院业务性质工作范围、各科室请购计划、不同季节发病率、本院过去历史资料、储备定额等为基础,由药库人员编定初稿,并经药剂科主任或副主任审核后,报请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执行。

2.         计划预算批准后,复写二份。一份送医药公司,作为合同供应计划,一份存药剂科备查。

二.验收入库:

1.         购入、调进或退库的药品,应由采购经手人根据原始单据填入库单,如药库人员兼采购人员,则由药剂科指定适当药剂人员负责验收。

2.         验收时如发现实物与原始单据所载数量、规格、质量等不同,应根据情况查明更正或退换。

3.         验收人对药品规格及质量性能负责检查,必要时,进行分析化验或校验。

4.         购回之药品应及时(最多不能超过三日)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三.药品保管:

1.         药库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虫蚀、霉坏变质。

2.         按性质分类的药品应分别保管,编号管理,并设立库在卡随时登记,保证账货相符。

3.         各种收支凭证,应分类按月保存备查。

4.         药库门窗应注意关锁,设消防设备,严禁吸烟,防止火灾。

5.         有关毒、限剧药的保管,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执行。

四.领发:

1.         各科室向药库领取药品,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定期领取。

2.         各单位应填写正式领物单,方能领取;医院各科病房的备用药品,必须指定有经验的护理人员负责管理,药剂科要在业务上加以指导,并经常检查药品质量和使用、保管情况。

3.         领发药品时,如存量不足,先得与使用单位联系酌量减发,添购后补发。

4.         领发时按照实发数量详细点交,如有不符及时提出解决,否则由经手人负责。

5.         领物单应填一式二份,一份作药库登记凭单,一份由领用单位存查。

6.         发出药品应及时登录帐卡。

 

病房小药柜管理制度

1.       病房小药柜所有药品,只能供应住院病员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       病房小药柜,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和保管工作。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交接班时,必须交点清楚。 

3.       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4.         药剂科对病房小药柜,要定期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毒、麻、限剧药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医疗收费制度    

1.       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同一切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2.       收费员工作必须细心负责,态度要热情和蔼,简化手续,减少排队。

3.       交付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开出收据,留有存根复核和备查,对公费医疗、记帐合同,要严格执行学院的有关规定。如记帐单有涂改、伪造、冒名顶替等不符合规定者均不予记帐。凡因院方责任需要退费者,应认真办理退费手续。

4.       收费处要建立交接班制度。交班时现金必须当面点清,最后汇总,清点钱、帐,相符后交会计、出纳处理。如有不符,需立即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5.       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的规定限额。出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如有差错,由经手人详细登记,每月集中讨论,找出原因后报领导批示处理。

6.       原始凭证、帐本、财务决算等资料,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疫情报告制度

1.       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系统,预防保健科、临床科室设疫情报告员,由预防保健科疫情报告员组织疫情报告工作。

2.       各科疫情报告员均应按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及时报告疫情,即甲类传染病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应立即报告,6小时内由预防保健科报防疫站;乙类传染病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 12小时内报本区防疫站。

3.       各种门诊大夫,接诊传染病人,一旦确诊或疑似甲类传染病的,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防疫站,科室疫情报告员负责确诊入院病人传染病的疫情报告工作。

4.       预防保健科疫情管理员,每天收集疫情,分类登记,报告有关防疫站,按期上报旬报表,每月25日至30日下科室核对疫情,检查漏报、迟报情况并更正误报,然后汇总、统计、上报、存档备查,并注意保密。

5.       为鼓励有关人员做好疫情报告工作,临床科室医师,凡及时准确填报疫情卡片的,均从业务收入中提成奖励,由预防保健科统计,报财务科发放。如漏报、迟报、谎报疫情,甲类传染病按医疗事故处理,乙类传染病按医疗缺陷处理,计入季度工作质量检查,与科室奖金挂钩。

 

预防保健工作制度

1.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本校全体师生员工的预防保健工作。

2.       做好学校师生的各类体检(尤其是新教工及新生的入学检)、学生体质测试,并建立健康档案,掌握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掌握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的动态,制定相应防治计划。

3.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做好校内传染病的管理,切实做好计划免疫、疫情报告和护理及卫生宣传等各项卫生防疫工作。

4.       对学校的教学卫生、体育卫生、环境卫生、饮食卫生与营养卫生实施医务监督,并提供咨询和技术指导。

5.         与医务部联合开展学校的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健康咨询等工作。

 

卫生员工作制度

一、 日常工作任务:

1.       负责地面清洁每天一次,重点部位(输液室、诊断室、走廊)每天二次,特殊情况随时保洁。

2.       保持台面(大厅)候诊椅、输液椅的清洁。

3.       厕所、洗手盆及台面的清洁,保持无异味。

4.       地面、桌面、台面、候诊椅、输液椅等要定期用消毒液喷洒和擦拭。

二 、周工作任务:

1.       周一:收洗工作服。

2.       周二:一楼门窗玻璃保洁及室内洗手盘擦洗。

3.       周三:收洗被服。

4.       周四:二楼门窗玻璃保洁及室内洗手盘擦洗。

5.       周五:三楼门窗玻璃保洁及室内洗手盘擦洗。